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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之声 >> 政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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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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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国会议员表示支持公审江泽民(译文) [03.09.2003] |
非常感谢您7月11日来函提到关于江××的事,信件内容吸引我的注意。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我们的社会中看来确实是不被认可的行为,我同意你信中所提的:人们因坚持法轮功而被虐刑致死是无法令人接受的。任何犯下如此罪行的人,应该以正当的方式被送上法庭,并依国际法审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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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议员马克科纳:我们不能保持缄默(译文) [01.09.2003] |
各国包括我国的声张正义是重要的。鉴于我国和中国的贸易关系,我希望未来我们的政府应该利用每一次机会声张正义。我认为每一次机会都应提起法轮功及人权议题,我们不能保持缄默。我希望不久的将来能终止迫害法轮功,所有人都应该支持终止迫害。我们都有必要确保政治家们以及各国政府能利用每一次机会,大声呼吁终止迫害法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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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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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时NVA党回函:支持你们发起诉江行动(译文) [16.08.2003] |
比利时大法学会向比利时各党派发出有关诉讼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信后,NVA党发言人立即回信表示对法轮功学员诉江行动的的支持。其在回函中写道:NVA党支持你们发起这项行动,并真诚地希望这个法律行动将有一个正面的结果。我们祝愿你们一切顺利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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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联合国高级人权公署就妇女和人权问题发布新闻公告 [09.08.2003] |
国际信仰组织的乔尔勒.珀拉契昂指出,在中国,对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妇女所施行的非人折磨仍在继续。酷刑被广泛使用,并经常涉及性侮辱和暴力侵犯。许多妇女在最有损人格及最暴力的方式下遭到系统的强奸并失去生命。如果这些受害者现在能得到司法公正,这不仅能使这场迫害得以停止,同时又能保护全世界妇女的尊严和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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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大伦敦议会议员为法轮功修炼者呼吁而致信英首相 [07.08.2003] |
我就近期宣布的您即将到中国和香港访问之事给您写信。我支持英国的法轮功修炼者呼吁关注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人权侵害的运动已有几年时间了。我强烈地督促您在访问中向中国当局提出此问题,并清楚表明英国政府的观点,法轮功修炼者的遭遇是不可被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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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中国民主党:江是法西斯主义群体灭绝罪代表 [05.08.2003] |
国际大赦组织把江泽民列为人权恶棍。2002年3月6日,美国保护记者委员会连续第三年把江泽民列为十大传媒公敌之一;2002年10月7日,美国国务院把中国列为世界六大践踏宗教自由国家之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古多行不义必自毙。江贼泽民祸国殃民,罪大恶极,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江祸不除,国无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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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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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国会议员致信中国大使 呼吁释放被关押的熊伟 [31.07.2003] |
 我最近知悉一位以色列公民的姐姐――熊伟目前在中国被监禁。我不想对中国的司法程序做出任何评价。但是鉴于两国之间良好的友谊我请求您帮助结束这种故事同时帮助熊伟获释。我将非常感谢您善良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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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外交次长对香港23条立法作修正表示欢迎(译文) [27.07.2003] |
在2003年7月17日英国外交部的新闻声明中,英国外交部次长f明浩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提议中的国安立法作重要修正表示欢迎。f明浩说:“尤其是对中国大陆以安全为由禁止的组织也将被香港政府取缔这一提议中的新条款的删除决定,我尤为赞成。这一直是香港人民和国际社会的主要忧虑之一,我们也曾多次表达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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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国会议员致法轮功学员7.20都柏林和平集会的书面致词(译文) [24.07.2003] |
我持续支持法轮功拥护者及其它信仰应有完全的自由在中国自由表达他们的看法,并和平地修炼他们的信仰。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迫害、监禁、酷刑,甚至被杀是对人权一种残暴的攻击。我在许多场合都敦促爱尔兰政府强烈抗议这种对人民权利的摧残。我最近代表刘锋先生及杨芳小姐要求外交部长说明。我们必须持续施压,直到这两人获得自由,包括依其意愿自由离开中国或前来爱尔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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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普茨茅斯市委员会委员支持把江XX送上法庭(译文) [18.07.2003] |
非常感谢你关于中共领导江XX的来信。我和你一样很关心在中国发生的人权迫害。人权迫害被滥用于相当数目的人群,并且持续了很多年。我绝对乐于支持你们把此人送交法庭,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共同生活在更公正和可靠的世界里。我相信我更多的市议员同事们也将支持你们的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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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国会议员就中国及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问题提出质询(译文) [13.07.2003] |
外交部副部长表示:“我们已密切关注法轮功在香港的发展,外交部长定期向议会提出的中英联合声明执行报告中均包括此等内容。法轮功目前在香港仍可自由炼功。在香港特区政府准备执行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立法之期间,我们已针对法轮功的[人权]问题向香港特区政府提出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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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上议院多位议员批评香港第二十三条立法(译文) [13.07.2003] |
7月1日英国上议院多位议员就遭到广泛反对的香港第二十三条立法向英国外交部副部长提出质询。外交部副部长表示:“我们已屡次就香港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草拟国家安全立法一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抗议,我们也同时和中国政府讨论本项议题。我尊贵的朋友外交部部长上周和参访的中国外交部部长会面时也提及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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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外交部对香港推迟23条立法表示欢迎 [09.07.2003] |
英国外交部发言人7月8日对香港推迟23条立法发表评论:我们欢迎对23条的修订,这显示香港特区政府考虑了香港人民和国际团体的观点。我们特别欢迎取消本地组织从属中央禁制组织的有关条款,这是英国政府特别关注的。我们希望并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在对这个事件的持续讨论中将继续聆听香港人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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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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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议员就法轮功学员受迫害议题致信中国驻英大使 [29.06.2003] |
一位选民告诉我,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关在监狱里。我被告知,这些人被关押,仅仅是因为他们对法轮功的信仰。我督促你把我对这些人的关注传达给你们政府。我督促你们政府应尽快让他们在英国的亲戚朋友得以到中国探望他们。我盼望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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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首相:为信仰自由和人权站出来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27.06.2003] |
瑞典政府很了解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的待遇,其意味着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国际社会对此表示反对是很重要的。瑞典政府永远不能接受人们因自己的信仰或政治观点被迫害,甚至被暴行镇压。为信仰自由和人权站出来,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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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外长对法轮功学员仍受迫害问题的答复:我们明确地告诉中国政府,我们会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 [17.06.2003] |
关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严重侵犯。在与中国政府的直接对话和双方接触中,以及在促进欧盟乃至联合国与中国政府的人权对话中,我们都提到此问题。我们明确地告诉中国政府,我们会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以及对其他团体的人权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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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证据确凿 江集团罪恶滔天 [16.06.2003] |
如同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无情揭穿中共有关SARS的谎言一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监察专员连续几年在多项报告中指证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严重的人权迫害。这些报告属于联合国官方文件,由联合国印刷出版,并登录在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的网页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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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林绿党议会副主席:沃维莱特在北京时不可以忽略人权问题 [15.06.2003] |
欧洲人对中国传统的文化非常尊敬,因此对于迫害这样一个具有悠久传统的修炼法门-法轮功,欧洲不能保持沉默,执政市长在访问中国时不能避开这个话题。我们期待沃维莱特为释放熊伟女士而尽力,熊伟女士在2000年回北京以前在柏林学习了六年。2001年1月她被逮捕,此后未经法律程序一直被关押至今,目前在北京的新安女子劳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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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脱维亚外交部:将敦促中国遵守联合国人权宣言 [14.06.2003] |
特此致信告明,我们收到了你们支持法轮功运动的来信,并得知现法轮功修炼者多达上亿,遍布全世界,包括美国,加拿大,瑞典,英国,德国,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和拉脱维亚等国家。2001年4月19日在拉脱维亚批准注册了波罗的海国家的法轮大法协会,这无可非议地证明,在拉脱维亚,国家是支持信仰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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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国会议员斯万艾利克质疑瑞典外长:外长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以及对这场迫害延伸到欧洲和瑞典有何对策? [12.06.2003] |
近年来,瑞典曾多次与中国政府进行对话,然而这场迫害却仍然继续,甚至现在已伸展到了欧洲。去年夏天江泽民来冰岛访问时,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因其名被列入黑名单而不准进入冰岛。丹麦法轮功学员参加2002年9月21日文化节的资格由于受到来自中国代表团的压力而被取消。今年3月法轮功学员在罗马尼亚的中国传统绘画展被中国驻罗马尼亚的大使馆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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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岛信息保护专局裁决:冰岛司法部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为非法 [08.06.2003] |
2003年6月5日,冰岛信息保护专局就去年冰岛司法部利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进入冰岛一事正式作出裁决:冰岛司法部将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信息提供给冰岛航空公司、以及冰岛驻美国、挪威、丹麦、英国、法国的使馆,用以阻止进入冰岛的行为是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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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绿党致信美国司法部:支持对独裁者江××的起诉 [08.06.2003] |
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这些罪行是在全世界掀起的抗议江××的行动的起因。亚洲工作组主席让-马克布鲁雷代表法国绿党真诚地鼓励美国司法部支持由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的起诉,将其绳之以法。一切保护自由和人权的国家必须在这方面保持一致与合作,以建立一个更公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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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绿党声明:中国独裁者江××应对它的罪行负责 [08.06.2003] |
法国绿党强有力地支持要求一家美国联邦法院审判中国独裁者江××这一创举。绿党已多次表明,任何东西都不能成为迫害法轮功这一深深扎根于中国文化的、和平的、非政治的传统功法的理由。江××的有组织的恐怖暴力政策更是不可容忍。我们期望不久的将来,大量其它的此类程序能在欧洲及法国展开。这只能对中国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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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驻泰国大使关于泰国注销瑞典公民普瑞优签证的声明 [06.06.2003] |
泰国注销普瑞优的签证决定是很令人遗憾的。法轮功及其书籍在泰国并没有被禁止。据我们所知,斯文森女士从未抗议或有过反对泰国或泰国政府的行为。泰国基本法律规定允许言论自由。泰国也认同了有关公民与政治权利的国际条约。近年来,在南亚人权以及民主方面较为领先的泰国,如今若不尊重遵循自己的保证那是非常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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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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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针对法轮功学员被拘留一事对泰国采取更加强硬的态度 [31.05.2003] |
瑞典大使要求与泰国移民局局长在星期一见面,他准备用更强硬的措辞提出立即释放普瑞优.斯文森并归还她签证的要求。大使对瑞典新闻社说:“我会借用泰国的诉讼程序。这完全不符合泰国的法律。其法律禁止对不同观点或宗教信仰的迫害。这是对人权的侵犯。”瑞典外交部召见泰国驻瑞典的最高官员,并将使用更强硬的外交手段使普瑞优重新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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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议会就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到拘留之事提出质询 [31.05.2003] |
欧盟对外关系理事会于2003年3月的会议中也曾讨论人权议题,获致的结论是,我们同意欧盟促请中国采取广泛改善人权状况的明确步骤,特别是有关表达、宗教与信仰等自由,这些自由对法轮功学员来说具有特殊影响。欧盟对中国仍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权表达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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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外长就普瑞优的问题再次谴责中国镇压法轮功 [26.05.2003] |
瑞典外长明确地说:关于中国镇压法轮功问题,瑞典政府已经多次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我曾多次亲自向中国外长提出此问题。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他们说法轮功是有政治性的。假如说法轮功有政治性,也决不能迫害和关押其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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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就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捕案件的裁决意见 [24.05.2003] |
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和抗议是和平和非暴力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并未否认这几个案例的涉及人是因为和平地行使和表达他们信仰法轮功的权利而被关押的。工作组认为中国政府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特别是其中的第19项。根据这一项,每个人都拥有信仰、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还是通过任何媒体来不受干扰地表达个人的信仰的自由,以及拥有自己主张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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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欧洲议会议员致函请泰国大使声张正义(译文) [24.05.2003] |
我十分关注,不仅是为了我的同胞斯文森女士,也为了泰国政府的人民。情况若未获改善,将损及泰国民主法治及独立的美誉,而这个美誉是令很多曾去过泰国旅游的瑞典人民,对泰国留下良好印象的原因。我真心盼望并相信阁下将为我的同胞斯文森女士而对本案件采取正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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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欧洲议会议员就斯文森女士一事致信泰国驻英大使 [24.05.2003] |
至於她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斯文森女士一直没有得到解释。在泰国,法轮功并没有被取缔。有关当局暗示,她被拘捕的真正原因是她要对来泰国参加国际萨斯病会议的中国领导人举行抗议。泰国移民官员承认他们不得不向中国使馆汇报情况。泰国本应是一个民主和独立的国家,但现在看来,泰国当局违反了国家法、国际法和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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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地利外交部:关注中国人权、改善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处境 [20.05.2003] |
您所提到的问题经常引起欧盟在人权对话的框架内与中国讨论。欧盟在上一次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在世界人权状况的声明中表达了欧盟对这一问题的担忧。奥地利政府非常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发展情况,并借此来改善在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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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瓜德路普议员:我会对此人权问题给予全力关心(图) [19.05.2003] |
很荣幸收到了您的来信,谢谢您让我知道了这些关于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我注意到了您的担心,而且请您放心我会对此人权问题给予全力关心。我和我的议会工作组会随时为您提供帮助。主席先生,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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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省议员对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的侵犯表示愤怒 [18.05.2003] |
贵协会的XXX先生将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受到的迫害告诉了我。我对这种对这些炼这种打坐功法的人们的基本权利的侵犯表示愤怒。不久前,这些人还曾在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被正式接纳,而且他们没有对中国政府、对人民的安全造成任何问题。我同你们的法国协会一起,支持中国的法轮功成员并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他们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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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德国女市长的正义声音 [17.05.2003] |
市长马上亲自回信,表示了她对人权问题的关注和担忧:“世界上很多地方一直都有人因为他们的信仰,宗教和他们自己的思考方式而被虐待,甚至被杀害,这是一件让人震惊的事情。公开地对此表明我的立场,这是我的公民和政治义务。我很高兴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这项活动作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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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总理复信:我们在详细观察中国人权的相关状况(译文) [14.05.2003] |
欧盟会员国稍后在三月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外交关系理事会中达成协议,欧盟将传达其对中国人权侵犯和在许多方面缺乏进展的严重关注,另外也同意欧盟将呼吁中国对于尊重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对法轮功学员有特别冲击的信仰自由等问题上,要广泛地且更特别地采取明确的步骤以改善现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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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苏黎士市代表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致信昆明市长(译文) [11.05.2003] |
1999年7月20日以来,全世界见证了对几百万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这场残酷而毫无道理的迫害。据人权组织报导,十几万人被抓,被送到劳教所,精神病院,被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杀。我非常遗憾地获悉,昆明的法轮功修炼者也在其中。已有两万多人在苏黎士市的请愿书上签字,表示要帮助在昆明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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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绿党亚洲事务工作组主席致函德国外长呼吁营救熊伟等 [04.05.2003] |
您曾多次在支持中国民主与人权问题上进行干涉,为此我们向您表示祝贺。我们深信,您的呼声与行动必将起到权威效力,促使中国当局能更尊重一点每天在中国遭到践踏的人权。请您相信,我们对您最尊敬的兄弟般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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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议会就中国法轮功和人权问题质询爱尔兰外交部长 [04.05.2003] |
持续关注中国不尊重人权的状况,包括表达、宗教、及结社自由。同样地,也关注正在发生的对于提倡民主人士、提倡自由贸易团体、和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迫害状况[…]。欧盟也已经留意到滥用酷刑及「严打」运动,这都造成了极高的死刑数字,以及西藏和新疆宗教及文化权的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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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时:纪念4.25四周年活动 欧洲议会议员的支持声明 [03.05.2003] |
身为欧洲议会与外国事务委员会的一位成员,我感到非常悲恸为「4.25事件」四周年做见证。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注意中国的人权状况和中国政权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极其残酷的镇压。今天我要表达我与比利时法轮功学员共同一致纪念「4.25上访」之意义,并更进一步揭露中国政权最近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与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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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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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尼亚大使馆的复函:坚决捍卫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 [27.04.2003] |
罗马尼亚使馆官员在复信中说,上次在布加勒斯特的画展被终止是由于在筹备事务方面有些误会,罗马尼亚政府并未参与。使馆官员还在复信中表示,尊重基本人权和自由是罗马尼亚宪法维护的一项基本原则,罗马尼亚政府也坚决捍卫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根据罗马尼亚外交部掌握的情况,主办单位打算在近期重新举办画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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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州议会绿党主席致新安女子劳教所的一封信(译文) [24.04.2003] |
做为莱茵兰-法耳茨州州议会绿党主席我迫切请求您,尽一切努力帮助立即释放熊炜。据我所知,联邦政府已经公开要求释放熊炜。我对此表示明确支持,中国签署了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在此基础上我发出此呼吁。我认为对熊炜女士的拘捕及对她的做法都违反了联合国人权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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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国会议员给中国外长李肇星及一劳教所所长的信 [14.04.2003] |
我想通过此信向您表达我对十万多被关押于监狱、劳教所以及确认的630多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命运深感痛心。由于中华人们共和国签署了民事、政治权力的国际公约,我迫切地请求您确保中国人权不再继续受到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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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无异议通过有关香港的决议案 [11.04.2003] |
2003年4月8日欧洲议会全体大会无异议通过有关二份香港报告的决议文,严厉的批评香港当局对法轮功的处理,以及特别是第二十三条立法提议的禁止机制。本项禁止机制的目的,广泛相信是针对法轮功。议案中,表达「强烈反对任何香港当局禁止法轮功的措施」以及「严重关注」第二十三条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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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欧盟执委会针对香港年度报告的决议(摘译) [11.04.2003] |
关注香港行政特首2001年6月14日在立法会的陈述,特别是他以「×教」称呼法轮功;更深切关注香港政府针对其他国家反异教法律的调查推论。声明强烈反对香港当局禁止法轮功的任何措施,敦促香港当局认可绝大多数的法轮功学员绝不会对香港政府构成威胁,相信法轮功应具有以负责及和平的方式追求实践信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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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欧洲议员的回信:持续努力不懈! [05.04.2003] |
我很惊讶的知道怀孕的学员遭到监禁,并利用她们的怀孕强迫她们在信仰与未出生的小孩之间作一个选择。当读到中国政府的野蛮行为,感到不寒而栗。我向你保证我将会竭尽所能地使欧洲议会关注这件事。持续努力不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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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外委会人权报告突出表达对中国和香港人权状况的忧虑 [04.04.2003] |
关于有高度争议的香港23条立法问题,报告指出:“英国政府必须利用每个机会,明确无疑地表达对新立法在人权方面的冲击的关注。”报告指出:“人们尤其关注香港地区法轮功支持者现在享有的自由是否能够得到保证。”报告称,英国政府“对中国的许多人权问题,包括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保留’严肃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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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议员海尔默先生致信驻英罗马尼亚大使(译文) [04.04.2003] |
我很关注布加勒斯特中国大使馆侵害人权的事件,在过去几天中,驻罗马尼亚中国大使馆两次强迫关闭澳大利亚公民也是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在布加勒斯特举办的传统画展。章女士曾经于两年前在中国被送入劳教所关押八个月。如果阁下能告知罗马尼亚大使馆对于此事的立场,本人将会非常的感谢,我期盼获得阁下的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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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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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议会议员:我将敦促瑞典谴责中国的人权问题 [30.03.2003] |
您就中国在人权方面的犯罪行为与我和C.B.H.先生联系。昨天,我和几位议会议员去了中国大使馆,并向大使先生就中国的人权问题提出了许多批评性的问题。大使的回答不能令我们满意。下周,我将会见瑞典驻联合国日内瓦人权委员会,我将提出中国的问题,并敦促瑞典谴责中国的人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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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就欧洲议员关于23条立法的提问答复 [28.03.2003] |
欧盟委员会要求香港特区政府确保基本法23条不用作对付被压制的反对团体的内部手段以及限制言论、新闻与结社的自由。议会将密切监督这一重要议题的进展,尤其是这将对尊重人权与公民自由的未来立法产生最终的影响。欧洲议会将继续对中国当局施压,以提高对中国人民包括法轮功修炼者的言论,结社与宗教自由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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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国会议员担心港府利用第23条立法镇压法轮功(译文) [27.03.2003] |
负责中国及香港事务的英国外交部次长比尔.拉莫尔在答询时表示:“我们在2002年11月针对原始提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其中特别关注提案中有关禁止组织运作的部分,许多人士及团体也有相同的关注,包括法轮功团体。我们正在研究本项立法草案的条文内容。”次长总结表示“我们必须持续谨慎地观察此项关键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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