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3年6月28日,部分法轮功学员在维申市(Växjö)举行有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的诉讼案及反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信息日。
法轮功学员向人民讲述江XX的罪行以及真正威胁香港民主及人权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
许多人停下来看我们炼功,并阅读海报。此外,我们发了大约五百份传单。
小孩子显得比较好奇,因此常停下来观看我们,并盯着海报。有时他们也拿一些材料给他们的父母看。
第二天有好几个人到我们的炼功点来学功。
译自瑞典文圆明网 http://se.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6/6982.html